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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自行车被重度改装 网友:能上路吗?

2018-07-14 点击数:737

私占共享自行车可罚可判,私占,即私自占有,主要表现是为了方便使用,以上锁、藏匿等方式将自行车据为己有。共享自行车所共享的并非自行车的所有权,所有权理应归于自行车的运营商,共享的仅仅是使用权,且这种使用是一种临时的租用,使用者只是短时间内租赁自行车的人,因此更加无权去随意处分自行车。

共享单车被重度改装 网友:能上路吗?

当地工人小韦,看到有摩拜共享自行车停路边,就动了歪心思。他悄悄将两辆摩拜自行车从外面搬入自己工作的工厂仓库内,并打算用工厂的工具将车锁锯掉,然后藏匿,供平时自己使用。

然而,就在小韦锯切车锁时,恰巧被路人发现并拍了视频传到网上。很快的,摩拜自行车官方就注意到了这个视频,并通过自行车编号GPS定位,查到了两辆被盗自行车的具体位置,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之后的剧情就简自行了,由于两辆摩拜共享自行车总价值4760元,小韦被抓获后,以盗窃罪被起诉,被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之所以先说这事,就是要接着说咋们丽江发生的关于共享自行车的事情。网友@键盘狭今天 09:14发微博反映:昨天见到一辆小白自行车 看着有些怪异,仔细一看,哦哟……后叉打孔加装了后货架,车头加装了一个框,然后再锁树上……佩服佩服,这对于共享自行车来说应该算重度改装了吧,还能上路么……

通过图片看出,确实该辆共享自行车前后都有改装,车头加了一个框,后面还加了货架,被一把大锁锁在树上,红色的坐凳上清晰的显示小白自行车,很明显这是一辆被私用的共享自行车。

如果有人拍到这辆改装的共享自行车使用的主人,然后报警,会不会也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000元呢?

其实,共享自行车被破坏、被私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共享自行车以其低碳环保、使用和归还的便捷,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种种私占车辆不文明用车行为,让共享自行车无法“共享”。事实上,破坏、私占共享自行车不是占便宜,而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共享单车被重度改装 网友:能上路吗?

共享的出现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它不只是便民服务,更是对城市文明程度的一次考验。同城君在此呼吁广大使用者,文明出行,遵守社会公德,共建文明城。

自行车停车架小编也提醒大家,共享自行车是服务提供商的财物,涂装、拆除自行车零件或者恶意破坏自行车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他人财物的侵占或者损毁,轻者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重者甚至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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